|
序号
|
评价内容
|
评分标准
|
评审依据
|
评价分
|
|
1
|
技术文件完整性
|
投标方依据《船舶电缆技术规格书》制定技术标书。
技术标书应包含:技术文件、技术偏离表、证明材料,全部满足技术要求得9分,缺1项扣3分。
|
技术标书
|
9
|
|
2
|
认证情况
|
与标的物相关的BV船级社,CCS船级社,KR船级社 ,RS船级社,ABS船级社颁发的认证证书(共计5类证书),高分10分,每提供1类,得2分。
|
提供有效期限内船级社颁发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截图
|
10
|
|
3
|
装备情况
|
提供右边主要生产加工设备、检验试验设备购置合同复印件、发票和设备照片。
|
1.拉丝机2.束丝机3.绞线机4.低压橡皮连硫生产线5.成缆机6.印字机7.喷码机8.成圈机9.焊接设备;提供1项,得0.5分,*高得4分,不提供,则不得分。
|
列出设备名称、型号、产地、制造厂家、出厂年月、设备运行现状、*大加工能力等主要信息并提供主要设备购置合同、发票、设备及设备铭牌照片。
|
8
|
|
提供右边主要生产加工设备、检验试验设备购置合同复印件、发票和设备照片。
|
1.绝缘电阻测试仪2.导体电阻测试仪3.耐电压测试仪/装置4.低温试验箱5.老化试验箱6.热延伸试验装置7.拉力试验机8.削片机9.冲片机10.投影仪11.分析天平;提供1项,得0.5分,*高得4分,不提供,则不得分。
|
列出生产检测设备名称、型号、产地、制造厂家、出厂年月、设备运行现状、*大加工能力等主要信息并提供主要设备购置合同、发票、设备及设备铭牌照片。
|
|
4
|
技术研发情况
|
与标的物相关的技术:相关的发明(不包括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、外观设计或实用新型)是指已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授权的(不包含正在申请中的)。每项发明得0.5分,多1分。
|
提供列表清单和复印件。
|
5
|
|
参与线缆类国家/行业标准制订情况:提供参与***标准(含国际标准)/行业制订的标准名称、标准号等相关文件.每参与一类国家/行业标准制订得0.5分,多1分。
|
提供列表清单和复印件。
|
|
研发试验室:有试验室得1分,有研发中心得1分,满分2分,没有则不得分(需有相关证明文件)。
|
提供***试验室、研发中心的相关证明文件(CNAS认证、省级认证或国际评估机构认证)
|
|
研发人员名单及主要研发人员情况:研发部门人员名单以及主要研发人员情况介绍(姓名、职位、职称、工作经历、主要研发成果等)。研发人员大于等于20人的得1分;研发人员大于等于10人小于20人的得0.5分;研发人员小于10人不得分。
|
提供列表清单、复印件、社保证明
|
|
5
|
质量管理
|
主要外购原材料质量管理:提供供应商管理文件、主要外购原材料合格分包商清单(包含供应商名称和厂址)得1分。任缺一项,不得分。
|
相关文件清单
|
3
|
|
提供制造厂执行的检验标准程序文件。程序文件需涵盖入厂检验标准、制造标准、出厂检验标准以及其他相关执行标准;全部提供得2分;缺一项内容扣0.5分。
|
提供程序文件
|
|
合计
|
35
|